还是能保证的。
是的,按照品级,郑定辉怎么也该混上一份猪肉饺子,但是他没有混上,因为就在大年三十的晚上,他和周琳分别带着自己手下的兵偷偷摸摸的过了江,然后直袭戎族关卡。
戎族人没有想到这次袭击,他们和大珠人一样也是过年的,在北征军安分守己了两个月之后,他们不自觉地放松了警惕——珠人是绝对没有胆子和他们打的,等他们的族人从草原上都搬过来之后,他们就挥军南下,将整个大珠朝都变成他们的牧场,至于珠人,他们只会逃跑、逃跑再逃跑!所以当郑定辉出现在他们眼前的时候,他们除了惊讶之外,就是不敢相信。
这是一次布置周密的袭击,从时间、地点到手段都安排到位,戎族守在柳江前的第一个关卡只来得及放出报警信息,可是却没给自己的后来人争取到多少时间。
没有等太阳升起,这一次的袭击就结束了,戎族第一个关卡中的两千人战死九百,剩下的一千一百人直接投降了。
“真爽快!”周琳笑着来到郑定辉身边,和其他人不同,他没有太多第一次杀人的反应,在他成年的时候,他父亲就帮他找来两个死囚,让他亲手砍了他们的脑袋,这一次他要过来的时候,家里也帮他找了两个人练手,也就是他是真见过血的,才能争取到这一次的任务,他吐了口唾沫,“这些戎族总说咱们没囊器,我看他们才是没囊器,只要输了就投降,我呸!这次总算咱们运气好,死了差不多一半,也算是出了口恶气。”
“剩下的,也杀了吧。”
郑定辉擦着自己的枪头,道,周琳瞪大了眼:“也杀了?”
“不然怎么着,放他们回去?还是带回去好吃好喝的养着?他们为什么会输了就投降?就是因为知道投降了就不会死!现在降了,将来还能被当做英雄的迎回去,再将来,还能转过头来带兵打我大珠!我大珠是仁厚,可也没仁厚到以肉喂狼的地步,更何况这狼才刚杀了我大珠子民,占了我大珠河山,此等恶狼若不彻底杀绝,我大珠的屈辱以何来洗?”
第一百三十二章
王小福拉着弦,看着对面的戎族人,他的两眼紧盯着对面的人,但从手腕到肩膀都是放松的,他知道,一旦对面的人开始冲锋,他就要以最快的速度射出最多的箭。
他所处的位置风向很好,但是从后面吹来的冷风还是将他的四肢都冻麻痹了,不过因为紧张,他也没有太多的感觉。两天前的那场战斗,是长枪兵和刀兵的舞台,他这样的弓箭兵根本就没有出场,当时,他还是庆幸的,对于戎族,他也是恼恨的,可是,他更爱惜自己的性命。
“不要你有大富大贵,那不是咱们该有的命,只要你平平安安长大,有点小福气,就够了。”
这是他爷爷过去经常说的话,所以他想的,也就是有个小钱,娶个漂亮点的老婆,将来再生两个能干些的儿子,什么英雄啊,将军啊,他是连想都不想的,他会当兵,也只是因为他比较笨,不会做生意,没办法继承家业,为了能让他有条生路,家里人拖了关系,让他做了有俸禄的兵。
“也就是在咱们大珠,若是在前朝啊,这兵,可是当不得的。”
这是他进入军队后,那些老行伍们说的,据说在前朝,那些犯了事被发配到边关的不说,就是他们这种自愿当兵的,也没什么俸禄,脸上也还要刺字,若是升不了官,那字就一辈子不会消,出来就要被人指点的。
而在大珠,像他们这种自愿当兵的就有俸禄,脸上也不会被刺字,虽然俸禄不多,可是总有,军队里又管吃管喝还有衣服,这钱,也就能存下了,他是十六岁进的军队,准备做到二十六岁就退役,那时候他也能存个四五十两银子,再配着家中给的一些,也就能在村里买上几亩上好的良田了。
虽然年龄大了些,但有田有地,也就会有婆娘,他又是当过兵的,到村里,也不会有人敢惹,那日子,自然能过的很美。在他的计划中,没有打仗,可是,就碰上了,而这一次,还被调到了北征军中,在第一天知道这事的时候,他被吓的几乎尿了裤子,可也不得不打包行囊,逃兵的下场他们都见了,自己凄惨不说,还会连累家中父母兄弟,所以,他虽然腿哆嗦着,也还是上来了。
为什么要打仗?为什么就一定要收复上京?虽然对戎族也很愤怒,对戎族也有仇恨,但在他的意识中还是很飘忽的,他自小生长在柳江以南,祖宗三辈里都没人去过上京,就算是有感情,也是不愿意拿自己的性命去换的。
对面的戎族人动了,王小福的手臂瞬时调整到了最佳状态——只有在最佳的状态,才能发挥出最好的战斗力,这是他们的郑将军说的,他们的郑将军说了很多,而且都很正确,因为在和其他营的对比中,他们往往是胜利的一方,一次又一次的胜利,令他觉得战争也不是那么可怕的,只是在面对戎族的时候,他还是会本能的胆怯,直到两天前。
两天前的那场战斗他们赢了,拿下了现在的营地,然后,所有受了伤的或者杀了两个以上戎族的士兵,都被允许当着众人的面砍下一个戎族人的脑袋,在大刀面前,有的戎族还能挺着胸膛在那里高叫着他们都听不懂的话,有的却只能哀求,甚至有的,都瘫在了那里。
但不管结果是什么,他们的脑袋都会被砍下,而每一个做这事的士兵,都会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