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父母是谁,自出生起就在洪荒中挣扎求存,神农是她见到的第一个人类,而且还救了她,这让她极有好感。
而神农对于这样一个美丽的女子自然也不会有恶感,两个人性情算是相投,神农性情温润平和,陵光虽然性烈但却是飒爽天真,两人相处几十年后终生情愫,于是神农将陵光带回了部落,迎娶了陵光作为妻子。
而就在十年之后,两个人终于有了孩子,是一个可爱的小女儿,神农将之取名为精卫。
此时的他们,并不知道,自己的小女儿的命途是那么残酷。
☆、第五十七章
洪荒大地上习惯将孩子称做‘娃’,精卫则从小就被称为女娃。
女娃自出生起,就被神农和陵光夫妇爱若至宝,陵光甚至亲自用自己的羽毛做了一双红色的小鞋子送给女娃,就连常羲都送来一颗避水珠以示庆贺,那颗蓝色的避水珠被神农镶到了女娃的头冠上,熠熠生辉,分外美丽。
女娃长到十岁,可谓人见人爱,花见花开,古怪精灵的小模样别提有多招人喜欢了,别说神农和陵光,就连常羲都被女娃送来的衣服收买了,虽然粗糙的不行,但是那起码是亲手做的不是?
常羲看着半长不短,袖子不齐,还漏了好几个窟窿眼的衣服,默默地将它收起来,嗯,这个徒孙女,他认下了。
话说……转眼间就已经是有了徒孙女爷爷辈的年纪了,常羲有点忧桑。
不过命运早就在他知道他的蠢徒弟将女儿取名为精卫的时候就知道了,毕竟精卫这个名字可谓是家喻户晓,精卫填海的成语后世可是耳熟能详,所以常羲在百天贺礼的时候送了精卫一颗避水珠。
只要时时佩戴,应该能免于水祸吧。
不过在女娃越来越精灵,越来越得常羲的心之后,常羲在自己的私库里掏了掏,又翻出了一颗精魄珠,打入女娃的身体里,这样,即使真的一个不周出了意外,这枚精魄珠也可以保精卫一命。
事实证明常羲的小心真的不是没有道理。
神农作为人族共主,事务繁忙,在家里陪娇妻yòu_nǚ呆了十年之后,南方水祸连绵,大雨倾盆,神农只好匆匆动身,前往南方止雨。
而在临行之前,想到师父常羲曾经说过女娃在十岁会有一场大劫,千叮咛万嘱咐精卫十岁之前万万不可离开部落,在得到陵光和精卫的肯定之后,这才匆匆离去。
但是神农离去不过一个月,西北大火,无数人族子民背井离乡,朱雀身为火之神鸟,在神农不在的情况下,只能背起责任,前去西北。
这可不是人族刚刚出世的时候,那时候人族先贤不计其数,资质也是一个赛一个的高,甚至能够力阻大妖、生敌蛮巫,而传承了几代,在人族越来越多的情况下,虽然也有资质出类拔萃的子弟,甚至基数也多,但是如先贤那般惊才绝艳的却是越来越少,神农算是其中一个。
所以此次西北大火,纵使有人族懂的法术,但是在天灾的情况下终究是杯水车薪。
于是陵光只能前往,因为她知道,在自己的夫君心目中,整个人族有多么重要。
但是离去之前,女娃则被她叮嘱了足足百遍,在阿爹阿娘没有回来前,不可以到处乱玩,要乖乖的呆在族里。
女娃应了,陵光不安的离去。
而就在陵光离去一个月之后,女娃却遇到了一只兔子。
这是一只耳朵很长很长的兔子,但是后腿却受了伤,作为和人族一起出生的生物,兔子这种生物所有人族都耳熟能详,并深深喜爱,此时女娃看到这只兔子,顿时心软的不行。
于是她将兔子抱回家,亲自给他包扎了伤口。
而在包扎过伤口之后,兔子却开口说了话,女娃这才知道,自己救的并不是没有灵智的野兽,而是一只小妖。
“谢谢你,女娃,不过我不能在这里陪你,我还要回家。”兔子这样说道。
女娃虽然不舍,但是她知道世界万物都是有家人的,也许小兔子他家里也有小小兔子等着他,所以她将小兔子放到部落门口,看着他一点一点离开。
可是兔子伤的实在是太重了,不过短短几步路,伤口就再次崩裂,而小兔子也趴在地上无法在动了。
女娃急忙上前,“你还是先跟我养好伤再走吧。”
“可是我家里还有家人在等我回去……”
兔子死活都不留下,女娃还记得阿娘的叮嘱,于是请求族人将小兔子带回家去,但是兔子的胆子实在是太小了,那些人他连看一眼都要瑟瑟发抖,于是女娃只好偷偷带着兔子去他的家。
兔子说他的家在东海的边上。
于是女娃一路向东行去,东海她是知道的,以前阿爹还带她去玩过呢,海底的那些小鱼小虾珊瑚水草特别漂亮,而且她有避水珠,就更喜欢了。
但是今年阿爹阿娘走后都不许她出去,所以她才一直没有过来玩的。
此刻知道能再去东海,女娃心里十分高兴。
而女娃虽然偷偷带小兔子出去了,但是那些部落的人族怎么会放心,所以悄悄地遣了几个好手跟着女娃,以防她出事,但是没想到,那些人仅仅跟了半天就跟丢了。
那几个人知道不好,立刻回到部落祈求画像,但是已经晚了。
女娃于东海,溺水而亡。
女娃直到死的时候也不明白,为什么没有见到小兔子的家人,反而被小兔子推进了水里,小兔子不是怕水的么?为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