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他。
季鸿皱着眉头迟疑了一会儿,余锦年本是打算难为难为他便罢,谁知这人竟然伸手勾过他的后颈,拨开额前的碎发,轻飘飘地落下一吻。那吻干燥清爽,落在他一夜未能休息妥当的酸累眼皮上,余锦年肩头一个颤栗,默默闭上了眼。
吻过眼皮,他又慢慢沉下身来,在嘴唇上滑过,低声道:“我其实不知该怎么哄你,你这样刁难我。”
余锦年觉得眼睛热得睁不开,只得软软地没有筋骨般地垂着,视线里看到季鸿抚在颊旁的手指,依旧修长、微凉,一点点地被他渐红的脸颊染成一样的温度,他小声地咕哝:“胡说,明明是熟谙此道……”
季鸿的嘴角勾了一下,带着余锦年也露出个笑容来,有些心照不宣的默契。
“穗穗的事不必担心,她年纪还小,总有些想不过来的事。”季鸿说,余锦年瞥了他一眼,心下想到什么,却没敢说,岂料季鸿自己倒不避讳,风轻云淡地说,“二哥没的时候,我也——”他顿了顿,抿唇似笑,“只是因为没人恨罢了,最后只能恨自己……这百合粉该如何处置?”
他一个飞转,将话头牵引到了别的事上,余锦年立刻收回心神:“嗯,拿来给我。”
他把那百合粉倒进筛好的糯米粉当中,之后一点点地向里加水,同时不同地晃动筛箩,如此反复几次,箩内的粉末渐渐地相互凝聚在一起,团成了一个个豆大的小白团子。
若是时间充裕,余锦年做菜向来不吝啬食材,更不厌烦工序繁复,比起让菜出锅这件结果,他更像是享受做菜的这个过程,享受食客品尝菜肴时的一脸满足的表情。也正因如此,季鸿喜欢瞧他在厨间忙碌的样子,比起行医时的凝肃认真,他在灶前,比炉火还有生气,仿佛不知忧愁为何物。
灶间再无其他人,季鸿帮着煮起牛乳,刚沸开,余锦年就迫不及待地舀了一勺来尝,不及信安县走街串巷来卖的水牛乳甘美,但也乳香浓溢,他舔得唇边细小汗毛上挂了一圈乳白汁水而浑不自知。
季鸿顺势欺上,与他深吻交换,又是一番汁水横溢的生动画面,白的乳,红的舌,黏腻非常地勾扯纠缠……烫得回来送洗好青菜的苏亭直接从胸前红到了耳根,磕磕巴巴地将菜一丢,同手同脚地逃了去,半路遇上清欢,还特意拦着不叫她过去。
这是少年最令人动心的时候,往日的嘻哈戏谑和伶俐骄傲均能系数卸下,既然心旌已波荡摇曳,便不再故作姿态,只管尽情温顺承和,而这份百依百顺,又只是对着他一个人的,旁人均无福享受。
越是有此感受,季鸿就越是容易失魂失态,令他不止一次地想将人牢牢地系在身边,一时半刻也不要脱了视线——夏京不缺一个厨子,大夏又何惧少一个神医?近来一连串的意外,让他对此事的态度更加坚定了几分,尤其是昨日,他险些被这小东西把七魂吓去三魄。
若是惹恼了什么纨绔混混还好说,若是似昨日那般,他被人捆绑回去拜了堂,那——
余锦年不知自己已在被“禁足”的边缘,他得到了足够的抚慰,便从男人怀里退出来,认真干活。他将牛乳分作两份,一份兑了米浆,另一份则兑了之前药盅里煎煮好了的远志核桃汁,各自烹开,分别下入一把百合糯米小圆子。米浆那份是季鸿的,健脾补虚;远志那份则是穗穗的,化痰益智补肺。
“尝尝。”余锦年端着碗,青瓷勺中粒粒汤丸洁白无瑕,“这道汤丸叫‘珍珠玉露’。这时节气候凉些,待到了夏天,暑气盛了,在这里头加上碎冰,一天吃十碗都不觉得过瘾!愣什么呢,快尝尝呀!”
季鸿垂眸看着他,心道,这少年最好的风情,可不正是眼下——他还有所期盼,有所展望,他忙碌不疲且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