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明很尴尬:“他……”
方芸一见他的脸色就乐:“这样子一看就拧上了。你别作啊,他可比你聪明,圣诞节的时候我约他出来吃饭,丫一张嘴就问得我哑口无言。唉,输给小男孩儿挺没面子的,但是,”她弯下腰,很认真地说,“景丰很不错,常明,加油。”
小姐姐走了,常明还晕头晕脑地坐在那儿,咖啡早就凉透了。手机响了好几遍,他才反应过来接起,是杂志社的同事,说是要玩集体游戏问他去哪儿了。常明连人家说什么都没听明白,就答应了好,然后木木地往楼上走。
回到宴会厅,又看见方芸,坐在角落沙发里,好像在跟别人谈事情。他们远远地打了个招呼,一个重新低下头看文件,一个朝叫嚷着的人群中走去。
常明今天没有开车,喝酒便也洒脱。但部门里姑娘多,酒局阵仗不大,最后也只得了个微醺。结束时一群人蜂拥而出,在街口等了半天,好不容易拦到的车都先让给女孩子坐,大老爷们儿在寒风中各自颤抖。常明倒觉得风吹得挺舒服的,便自己一个人散着步往方便打车的地方去。
他说不上来自己是什么心情。按一般情况来说,他这么一个gay,无父无母的,唯一的亲人早就表明态度支持他,在爱情上自由得令人发指。可他偏偏一点都不勇敢,这么多年,他暗恋过好几个人,但常常因为别人一点点距离便偃旗息鼓,再不敢向前一步。他常常害怕成为别人的朋友,或者说,他不喜欢一切有破裂的可能的感情。他喜欢一个人,那就喜欢着呗,要是被发现了,基本也就算完了。
景丰呢,景丰呢。
喜欢得挺用力的。
常明不太会表达感情。他有一点拎不清,自己是因为景丰而对景淳更好,还是因为景淳而对景丰更好。但有一点不可否认,他从没这样想过谁,念过谁,纠缠过谁。
小姐姐说景丰早就看出来了。也是,他那么聪明的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