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啊哈哈,应该说谢谢您,时间真是充裕吗?
“不、不行,绝对……不行!我会搞砸的!”
尚都伏忽然说:“如果实在不愿意,也没有问题,只要能找出我能承认的理由就可以了。”
——诶?他老哥是转性了吗?鬼畜居然变得能商量了。
尚方:“我……讲、讲话结巴。”
“不行。”
“人、人群……恐惧。”
“不行。”
“完全……不会活络气氛!”
“不行。”
“我预料到我……那天会生病!”
“我预料你那天不会生病。”
——什么合适的理由就可以啊,完全还是专?制?独?裁啊!
“跟你说过了。”尚都伏说,“合适的,能让我接受的理由。”
这句话似乎有什么深意,然而尚方一时反应不过来,只能看着尚都伏拿文件夹一下一下地卡着肩头走远。
什么合适的理由么……根本就是本来就打算拒绝。
“额,不、不好意思。”尚方推开一间空会议室的门,“主……主持的搭档是在这里吗?”
会议室空空荡荡的,没有人回答,尚方轻手轻脚地走进去,四处寻找着人。这个会议室有一些乱,有桌椅、沙发、展示屏、还有小书架,地上铺的是地板,有许多死角不大容易看见。尚方不觉走到了小书架前,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巴尔扎克的《幻灭》,斯宾诺莎的《论神》,还有《牛虻》、《死魂灵》,甚至《平行宇宙》……居然都是些文艺性很强的书,看上去完全不应该出现在一个黑手党开的公司的书架上。而且虽然是在一个乱得很有风格的会议室里,书架上却没有一丁点灰尘,那些书籍也像有人精心呵护,都崭新如初。
很多不爱说话的人,内心都很丰富,他们喜欢阅读,喜欢思考,喜欢感受自然,喜欢与内心沟通。尚方也是这样,他读高中时几乎读完了整个图书馆的藏书,一些喜欢的还会反复借阅,甚至做做读书笔记。因此,他身上总有种书卷气,如果他不恐惧人的话,聊起天来,决不会让别人感到一丝一毫的无趣。
这时,余光中有什么东西动了一下。
尚方转过头去,第一反应:尼玛,这是什么闪亮的生物啊!是灯泡兽的进化型——10000瓦灯泡兽吗?!
明媚的阳光下,一个穿着针织衫的男人很舒服地躺在地板上,他身材颀长,看起来很舒展,发尾柔软地微卷,在阳光下是温暖的金棕色,面容英俊到让人产生幻觉的程度,耳朵上打了个钻石耳钉,极其耀眼,一手挡着阳光,另一只手上拿着书,完全投入,整个人就像传说中的王子a一样,简直让人不敢直视。
——无?比?耀?眼。
尚方对于这种童话故事里走出来一样的存在,表示吐槽不能,但一想策划说他的搭档在这里,只能开口:“那……那个,请问是……”男人转过头来,一张帅过头的脸,尚小少爷对上他耳朵上的大钻石差点被闪瞎,嘴直接跑偏:“……另一个主婚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