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爱POPO网 > 言情总裁 > 被魔王打败后的我成为了她的爪牙 > 第四十章 魔剑士的可行性证明

大概在魔法师的概念中——

剑就是我的法杖吧。

不过对于大部分魔法师来说,所谓法杖不过是已经镌刻好魔法的武器。

做成杖的形状只不过是方便瞄准而已。

换句话说,只要是已经“覆写”上魔法的东西,全部都是【法杖】。

这是作为魔法师战斗的基础。

而我是魔剑士。

结合剑士精妙的技艺以及魔法师海量魔法的职业存在。

目前因为实在是没有人可以做到极致而绝赞边缘化中。

没错,成为魔剑士最简单的要求就是分心二用。

但却不是小说中简简单单地左手画圆右手画方那样简单。

——吟唱魔法需要【集中精神】,施展出绝妙的剑术应对战场的情况需要【集中精神】。

战斗的时候需要把两者结合起来。

因此魔剑士才会逐渐衰落,因为想要通过魔剑士臻至巅峰,对【人类】来说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所以即使是历史上有名的天才在屡屡挑战失败后,也会在魔法师和剑士中选择一条适合他们的路。

目前,用魔剑士抵达传奇之境的人类,数量为【零】。

我现在暂时还没有到达那个层次,因此不需要担心那种事情。

不过这同样也代表魔剑士在传奇之下对上所有同层次的职业者,获胜的几率会被无限制增大。

另外,魔剑士这个职业实际上是效仿出来的。

而那个效仿的对象则是——【魔王】。

古典魔法中,本身就有大量改编自魔族的魔法,而作为所有屹立于所有魔族巅峰的魔王,则是魔法的宠儿。

任何的魔法在他们手中都可以轻而易举的施展出来,甚至会因为本身几乎无尽的魔力而产生了本质的区别。

火球术变成火球雨,风刃变成了极刃风暴。

然后搭配上魔族生而强悍的身躯以及漫长的生命,以这些人类无法企及的岁月,换取体术剑术的经验,最后经过同人类百年的战争,将两方经验融汇于身。

成就初代【魔王】之名。

所有的魔族都拜服在魔王的脚下,而后在他的领导之下魔族第一次统一起来。

攻城略地,无情地碾压着人类的所有坚壁要塞。

没有一位传奇可以与他抗衡,所有人类的领地在对军级别的魔法下全部化作了焦土。

最后教廷的十位各个领域隐修的大师组成牺牲者小队奇袭魔王营地,以十位传奇全部陨落为代价杀死了魔王。

教廷的威望因此抵达了巅峰。

也同样因为初代魔王的陨落使得魔族一时群龙无首,原本有异心却碍于初代魔王的实力不敢有异动的族群瞬间分裂成七个部分,全部自立为王,相互掣肘。

而这就是所谓的初代【勇者/圣徒】同初代【魔王】的故事。

后面据说初代【勇者/圣徒】将圣光棱晶带回了教廷,说是“世界唯一的希望”。


状态提示:第四十章 魔剑士的可行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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