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非,姆普马兰加。
经过五天的调养,加上风行之前留下的药,除了伤口较深的地方,石墨晨身上的伤已经大好。
“晨少,萧爷定了时间。”乔雨走了进来,依旧是一身劲装,干练飒爽中却透着如冰般的冷漠,“明天!”
石墨晨嘴角一侧划过一抹淡淡地笑,很轻,很柔和,甚至好看的让人忽略了他身上溢出的冷绝。
他将是历史上,最年轻的一位话事人,也是用最短时间和最少装备离开地狱森林,通过考核的。
不管是他的人生,还是的历史,也都将会在他身上重新谱写!
翌日。
南非春日里的阳光正好,徐徐的风拂面,送来青草的清馨。
萧暮手里拿着一把特殊的枪,他拿起一块棉布,轻轻擦拭着。
在的人都清楚,这个是特殊改造过的枪,用来将魂留在人身上的。
自然,并不是每一个的人都会经过这个枪来装备魂。
你可以选择将魂放在你身上任何一个地方,甚至,镶嵌到戒指等饰物上。
放下射枪,萧暮拿过一旁第一个丝绒盒,打开
里面是一枚黑色的魂,在阳光下,隐约间能够看到里面有漂浮着的红色血丝。
那不是静止的,会随着人体的温度和情绪,微微发生着变化。
阿六在一旁把玩着手里昨晚才改造好的掌心雷手枪,上面有着一个特殊的标志。
看着被扭曲成了抽象的星星中间,是一瓣向日葵的花瓣。
星星
向日葵
枪!
阿六嘴角划过一抹浅笑。
这个世界上,大概也只有石墨晨将纯净、阳光和黑暗,糅合的不会让人觉得奇怪,又会让人想要从他身上寻找自己相同,或者缺失的东西。
这样的人,太危险,却又太诱惑。
“墨晨刚刚来的时候,在魂里留下了这滴血”萧暮声音淡淡,“那时候原本就要将魂装备的,可他要求,在接了的时候,再装备。”
看着魂里轻微漂浮流动的血丝,脑子里,闪过当初石少钦送石墨晨来的情形。
十二岁的孩子,面对一个朝夕相伴的亲人能忍着不回头,对亲人残忍,对自己残忍这样的人,天生就应该站在最高处,来睥睨众生。
身后,有脚步声传来。
萧暮收敛了情绪,回头看了眼走过来的石墨晨,“你装备了魂,我也就正式卸下的担子给你”
石墨晨点头,没有说什么!
“墨晨,六年的时间,不管对所做的事情,还是你应该承担的责任,我想你也已经很清楚了。”
“嗯。”石墨晨淡淡应了声。
萧暮轻轻拍了下石墨晨的肩膀,没有说什么,只是转身拿起魂装备到射枪里后,将其钉在了石墨晨左耳耳坠上。
急剧的疼痛夹杂着抓肉的酥麻,那一瞬间的痛,让人心尖儿都跟着刺痛。
魂一旦装备在血肉上,就会分裂出许多小刺蔓延四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