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所有在澳洲人名下的船只进入广州贸易均不纳税。船上货物免抽份,也就是免缴关税。
第三、紫字号及其他澳洲工商企业,继续缴纳各种官方规定的商业税收,但是一应陋规免除。
第四、澳洲人在广州享有治外法权,一切涉及澳洲人的拘捕关押审讯,均须得到澳洲人同意。
第五、澳洲人得在广州自由购买土地,起盖房屋。
第六、香港岛及周边离岛,由澳洲人控制。准澳洲人在其上自由行事。
司凯德将这六条念完。李洛由心情稍安――没有可怕的赔款和岁币之类的事情。因为两宋的教训,大明对这类事情有极大的警惕性。但是最后一条引起了他的关注,这个所谓“控制”,不等于就是要割占香港岛么?
大明的历史上,香山澳这个地方远不如濠境澳来得著名,即使是李洛由这样长期在广东沿海做生意的商人对它也不太熟悉,但是不管熟悉不熟悉,割地是万万不可的。
“割让香山澳一事,绝无可能。”李洛由很清楚,这个不大知名的岛屿现在大概就在澳洲人的掌握之下,他们要求在谈判的时候加上这条,不外乎是过下明路,确认自己的权力而已。
司凯德没有说话,继续听他的陈述。
“……这一款割让香港岛的要求,别说抚军大人不敢应允,就是皇上也不敢提‘割地’二字。”李洛由道,“再者,这条款抚军大人也绝不敢上奏朝廷,以达天听。”
司凯德继续默然不语,这些问题当初在拟定谈判条件的时候,大图书馆的于鄂水也提到过――就目前的状态来说,要大明签署类似《南京条约》之类的条约在体制上是不可能的。没有一个总督或者巡抚会敢于签署这样一个文件。
“再者,朝廷对海外之人原有极大的戒心,朝堂之上海禁与开禁之争论从未停歇过。你们还要堂而皇之的打起澳洲人的牌子到广州来,别说抚军大人不能一手遮天――这城里能够直奏朝廷的官儿就有好几位――就算他能做到,广东巡抚一但易人,又当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