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是那些在路上跑半黑不白,正经不正经的商人大哥,可能逢年过节都会给常大队续点费,维持好两人之间的亲密关系啥的。
但这钱指名道姓是给常大队的,和大案队是没啥关系的。
谁也不是傻子,我把钱给常大队,常大队肯定会记我个好。真有啥事出了,即便常大队不能太过徇私枉法,至少也会给我提前报个信什么的。
可要是把钱捐给大案队,算怎么回事呢?除了博个好名头以外,对自己没有任何好处呐!
够格给大案队这种区内副处级单位捐款的商业精英们,不说都是千年老狐狸但相差肯定也不算远了。
好钢都得花到刀刃上,这年头地主家里还没余粮,谁愿意花这冤枉钱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