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赵安开学之前, 赵父赵母在计父的牵线下, 终于和王主任签订了合同。

合同规定:

红秀食品企业为荣兴食品厂提供“j-i茸辣椒酱”的生产配方以及技术指导。

而荣兴食品厂则负责j-i茸辣椒酱的生产和销售。五年之内红秀食品企业不能与其他食品厂签订生产、销售合同。

当然红秀食品企业拥有“j-i茸辣椒酱”的品牌以及利润分成权力。

以及一些其他相关事项,比如红秀食品企业可以不定期抽检荣兴食品厂生产的辣椒酱,如果食材、卫生方面不符合相关规定,红秀食品公司有权解除合同等等。

合同有限期为五年,五年之后重新签订。再同等合同条件下, 红秀食品企业应该优先选择荣兴食品加工厂。

荣兴食品加工厂自然是黄主任自己的加工厂, 而红秀食品企业司则是赵安他们家成立的第一家企业。

之前的事情就已经让赵父赵母有了想要成立食品企业的想法, 最近几个月他们对于企业也有了不少的了解。

辣椒酱这件事让他们两人终于下定决心成立企业, 但是红秀食品企业的成立也是一个麻烦事。

论各种类型企业的发展趋势和各种特征,股份有限责无疑是最好最优解。

但94年《公司法》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还有资本、验资诸多方面的限制。赵安他们家现在并没有那么多资金成立股份优先公司,最后选择了个人独资企业。

也就是红秀食品企业。

至于投资人则是赵母叶红秀,就连公司的名字也是从赵母的名字中摘出。

就算是一人独自企业, 在城里的时候也因为赵母的农民身份被遭遇很多阻拦。最后还是王主任帮忙,让赵母从农村户口转为非农户口。

一人独自企业的特点就是投资人只能有一个人,夫妻二人商量之后最后决定由赵母来担任投资人。

他们已经商量好红秀食品企业以后主要负责的就是叶氏秘卤有关的事情, 而叶氏秘卤可以说是依靠赵母才顺利经营至今。

赵父果断决定将公司命名为红秀。

一开始赵母还是有些不好意思, 但赵父给她说了自己的一些想法之后,赵母便过度按答应下来。

随着这段时间对于餐饮行业的了解, 赵父已经明白餐饮行业不仅仅是会制作美食就可以了。

那些人们看不见的供应、运输,才是餐饮行业的基石与保障。

现在已经与王主任签订了j-i茸辣椒酱的代理销售合同,虽然王主任他有稳定的辣椒与j-i胸r_ou_货源, 但从经销商处进行购买。

原材料从土地到工厂这个环节本来就有利可图,既然j-i胸r_ou_也有了销路,那饲养白羽j-i也具有了可行性。

当然让赵父做出这个决定的另外一个原因是现在蓉城回下东村也就一个多小时的车程,完全可以两边跑。

赵父心中现在也有一颗火热的事业心,不仅仅是为了赚钱,同时也是为了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

对于自己父母的这个决定,赵安自然是百分百据的支持。

因为签订合同的缘故,赵父赵母也第一次与律师打交道。在律师的帮助下,赵母为叶氏秘卤的连锁也帮拟定了相关的商业合同。

这一次赵母可没有再天真地想要为所有的连锁店烹制卤菜。

其中有食品领域相关书籍的启发,同时也有荣兴食品加工厂和黄主任的功劳。

在正式签订合约之前,赵父赵母去荣兴食品加工厂实地考察过。

最大的收获就是如何将复杂的烹饪过程、食材比例进行量化和标准化。

按照黄主任的话来说就是“在不考虑成本的情况下,别说辣椒酱可以进行批量生产,就连你们家的卤菜也可以。”

只要完美的控制温度、食材、制作过程等等,基本上可以还原赵母卤菜九层以上的味道。

只不过现在的生产技术决定了卤菜没有办法长期保存,毕竟卤菜不能采用高温巴氏消毒,封存手段也还不足够发达,最终的价格在市场上没有任何的竞争力。

所以黄主任放弃了卤菜这个产品。

但这种程序化的生产无疑是扩大叶氏秘卤经营的方式,赵母在工厂员工的帮助下,将叶氏秘卤的卤料进行了材料和制作流程的标准分析。

于是红秀食品企业与荣兴食品加工厂又达成了一个协议,委托荣兴加工厂卤料。

这样一来未来的连锁店就可以自行购买卤料和食材,然后自行卤制。

当然赵母也有在合约中规定求连锁店必须购买叶氏秘卤出品的卤料,而且食材也必须从指定原材料供应商处进行购买。

这就是叶氏秘卤未来的利润来源,极大降低了赵母的工作量,同时也保证了叶氏秘卤的品质。

尽管已经把合同已经敲定好,但是赵母最近并没有忙着公布连锁店的消息,她把全部的j-i,ng力都投入在荣兴食品加工厂上了,她有参与辣椒酱的制作、包装等诸多环节。

最近忙地天昏地暗,赵母不得不招聘了她人生中的第一名员工,一名姓李的中年男子。

每天负责帮忙运输、清洗食材,以及销售卤菜。总店、一店、二点卤菜的烹饪还是由赵母亲自负责烹饪。

九月初的时候,赵父则已经开始回到下东村开始修建养j-i场了。他想在入冬天之前把饲养场给搭建好。

除此之外,赵父开始到处寻找白羽j-i苗的销售商。

在某次聊天过程之中,赵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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