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晓辰,与你和王钊,当然不一样。”
我总算愿意从书上方露出一双眼,打量他。
边野竖起一根手指:“第一,我对晓辰,至少懂得怎么哄着自己人,而不是胳膊肘往外拐。是我的人,合着就该皇帝命,我宠还来不及,怎么能让他在我这儿受委屈?”
又竖起第二根手指:“第二,你跟晓辰也不一样,情况不能一概而论。这个以后你就明白了。”
“第三。”他停顿了一下,将三根手指在我面前晃了晃,“我跟晓辰,不是恋人。”
我脑袋嗡地懵了一下。
“如果非要给一个定义,大概是姘头吧。”
“他是这么说的?我们是相亲认识的?”
我已经讲完三分钟了,边野还在那头捧着肚子乐。
“哎呦喂,我缓缓。”他打了个轱辘做起来,“我跟晓辰是约的时候认识的。不过不是我约,是我朋友约,这里头弯弯绕绕说不清,反正最后落到我头上了。其实说是相亲也没错吧,也算是变相的相亲了,哈哈。可能算不上正经谈恋爱的,但说是对象也没错。”
“别乐了。”我有点尴尬,“那你们还同居?”
“先别说我的事儿,顾着点你自己吧。”他冲我摆摆手,竖起两只手指,指了指自己眼睛又指了指王钊,“说实话,我招子贼亮,你俩再这么住下去迟早得出事儿。”
我特别讨厌别人在我面前危言耸听,不论对方多有信服力,拿出多少证据。我这人天生护食儿,根本见不得别人说王钊不好。我承认边野也是个挺有魅力的男人,但是在任何一段关系中,我向来都不喜欢被外人左右,也不喜欢被外人评价。
“你为了我们拆伙儿很努力啊。”我说了这句后就没音儿了。
然后唐晓辰就回来了。他躺在我和边野的中间,好奇地凑过来看我在读什么书。
他还全然不知道刚才发生什么事儿。而因为我的心态发生微妙的感觉,现在看唐晓辰跟以前看他的感觉也不一样了。怎么说呢,特别复杂。
“小月哥,你在看什么呀?”唐晓辰又凑近了点。
“毛姆的《面纱》,你应该读过吧?”他好歹算是好大学。
唐晓辰茫然地摇了摇头:“还真没有,只读过《鼠疫》和《局外人》。这是讲啥的,要不你给我念一段儿呗?”
“感兴趣?”
唐晓辰点头。
“那挑段里面特别经典的告白吧。”
“那我还能学学。”他笑眯眯的。
边野望着天,一副没什么兴致地样打哈欠。
我瞥他一眼,翻到我以前划线的那页开始念:
“我对你不抱什么幻想。我知道你愚蠢、轻浮、没有头脑,但是我爱你。我知道你的目标和理想既庸俗又普通,但是我爱你。我知道你是二流货色,但是我爱你。想一想真是好笑,我竭力去喜欢那些讨你喜欢的东西,忍受折磨也要对你隐瞒起自己,实际上我并不无知粗俗、不爱散播丑闻也不愚蠢。我知道你何等害怕智慧,便尽我所能让你觉得我是个大傻瓜,跟你认识的其他人一样。我知道你嫁给我只图一时利益,我是那样爱你,我不在乎。我很感激能被允许爱你,当我时常想起你高兴跟我在一起,或者当我发现你眼中闪烁着愉快的爱意时,我就会欣喜若狂。”
……
唐晓辰和边野都没说话,唯独王钊沉睡而绵长的呼吸,轻轻来轻轻去。明明是念给他们两个听,此时此刻,却不知为何引起一种微妙的共鸣。
我看了眼旁边正睡得安稳的王钊。
我们也曾有过好时候,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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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引用毛姆《面纱》的这段话,想表达的意思并不是说林月觉得王钊就和女主一样庸俗,也并不是说他自己也像男主一样充满智慧,更不是想表达他对王钊的关系就跟这段话里的一样,他不是奉献型爱情,只是他这时候觉得边野有点干涉太多了,老说王钊怎么的,有点不高兴。林月本质上是特别护食的,这一点他其实和边野很像,不管王钊做错什么,或他们俩有什么矛盾,只要王钊还是他的人,他就不需外人说不是。王钊只要一天是他的人,一天也“合着该是皇帝命”。
他挑这一段念,只是变相地回答了边野“你为什么挑这个人处对象”的潜台词问题。那么林月的潜台词就是,爱就是爱了,关你屁事。当然,他不是对边野没有好感,只是确实因为王钊也有点心虚,更要虎虎生威表立场了,其实有点欲盖弥彰。
毛姆先生《面纱》里呈现的爱情观,放在现代耽美网文里,估计已经被公开处刑了。哈哈哈,开个玩笑。
自从那次野游回来后,我们四个的关系似乎发生了变化,又似乎没有。说没有,是因为这种变化是对于我来说。不论对王钊,边野,还是唐晓辰,我的看法和态度都发生了很大的动摇。尤其是对王钊,很多时候面对他我会不知所措。
当他温情脉脉时,我心里头又很软。我曾无数次在他睡着时亲吻他的唇,也曾无数次在噩梦将醒之际抱住他的身,只是他从来不知。他依旧每天上班挣钱回来同我c-h-a科打诨。我一直在默默观察,我们的关系,已经不似当初。
我们之间的这个变数,就是唐晓辰。
第一次我相信了边野的话,那是在一个月后的一天。
当时我们培训机构开晚会,要求所有的员工都必须到场。那天公司难得慷慨地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