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爱POPO网 > 强强耽美 > 只有一点喜欢 > 第114节

可是妈妈还是觉得,女人应该嫁人,家里有个男人生活才算圆满。

“谁说我们没有,安安就是小男子汉啊。对不对?安安。”

安安点头,“对,我是男子汉,我可以保护妈妈。”

“而且我还有爸爸,爸爸不会不要我的。”我跟妈妈撒娇,告诉她其实不结婚我也可以过得很好。

妈妈叹气,“我们哪能护着你一辈子。”

“妈,我不是温室里的花,我有自理能力。你看我现在,也过得很好不是吗?”

妈妈大概是被我说动了,可根深蒂固的观念不会因为我的几句话就彻底改变,她还是让人来了家里。

说是碰巧,其实我们都知道,这就是一场相亲宴。

对面的男人在审视我的条件,三句不离打探,我都知道,但不想搭理。

坐下来吃这顿饭不是因为我认可这次的相亲,只是不想让我爸妈脸上难看,不想让二老为难。

但不管他满不满意,我都不是货架上待售的商品。我没有这个心思,他有什么想法都与我无关,这顿饭结束之后,我们大概也再不会有交集。

比起对面那个人,我更担心的是去了b市的小姑娘。

小姑娘今天又去见她的亲戚了,我总有种不好的预感。每次她去见那些所谓的家人,回来以后心情都不太好。

我知道,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每个人身上负担都不小。

可理解,不代表我不会心疼。

我想我是栽了。看见这家父子的时候,明白这是场相亲宴的时候,我的第一反应是小姑娘知道了又要鼓脸嘟囔;想到小姑娘那些并不太和善的亲戚,想到小姑娘可能会受委屈,我就想赶快结束这场无聊的饭局去接她。

是的,我想去接她。

是的,我喜欢她。

我不知道这份感情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也许是第一见面的留意,也许是后来日积月累的相处。我没办法判断它是什么时候出现的,等我发现的时候,我已经无力再抗拒。

我就是想见她。

-

我说过,我要为自己活一次,不去在意别人的眼光,只为自己而活。

很多年前我曾经错过一次,同样的错误我不想再犯第二次。

我不会再退缩,不会再委曲求全。

可还有一个问题,余欢。

小姑娘才二十岁,她的人生才刚刚开始。我知道她不会一辈子做保姆,她有自己的梦想,有自己要去的远方,她的未来还有无限可能。

喜欢不是人生的全部。

我确实喜欢她,可也不是非她不可,更不能仗着自己喜欢,就去折断她的翅膀。

如果她想飞,我不能成为她的枷锁。

那就,慢慢来吧。

我相信她也是有点喜欢我的,眼睛不会骗人,更何况她根本就不会隐藏自己。

只不过她自己还没有意识到吧。

毕竟,这种感情并不是大众主流,哪有人随随便便就会往这上面去想。

我可以等,等她慢慢长大,等她明白自己到底要什么。

如果有一天,她的选择是我,那么我一定毫不犹豫的抓紧她,再也不放开。

可在此之前,我能做的就是让自己慢慢成为她的习惯,一点一点把我的感情传达过去,静静等待她想明白,等待她做决定。

这看上去好像又有点委曲求全的意思,可我已经三十岁了,她才二十岁。我不能仗着自己多活了十年,不能仗着自己多了一些经验,就去哄骗一个人生才刚刚开始的小女孩儿。

我喜欢她,可喜欢,是这个世界上最不值钱的东西。

所以每次小余焦躁不安的问我会不会辞退她的时候,我没有告诉她我喜欢的人是她,我只是一次又一次的跟她说,我们是签了合同的,谁都不能轻易反悔。

我喜欢她,可我不能因为这最微不足道的喜欢,去阻碍她奔向未来的前程似锦。

我不会退缩,但也不想刻意改变她的人生轨迹。我愿意站在这里默默等待,等她发现,等她明白。

我不要做她的阻碍,我希望能够做她助力、做她的后盾,如果可以,我愿意陪着她一起向前。

但如果她不需要,没关系,我不是非她不可。

她可以放心往前飞,我一个人也没问题。

-

梁小希喜欢小余,我是知道的。

这姑娘干什么都风风火火,喜欢一个人恨不得让全天下都知道。也就小余反应迟钝,没看出来小希对她的不一样,还傻乎乎的觉得人家拿她当好朋友好闺蜜。

吃味当然是有的,但我不是很担心。我知道小余对她只是朋友间的喜欢,甚至把小希当成是妹妹在包容。

这个傻孩子,自己还是应该被人宠被人疼的年纪,却把比她还大两岁的人当自己的妹妹在照顾。

不过我好像也没什么立场嫌弃人家,我都三十了,不也是在被小余照顾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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