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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在李清的记忆里,小时候的沈堪舆一直都是一个很乖的孩子,从来都是笑嘻嘻的,不爱哭,也不会闹。他哭得最大声的一次,就是刚刚出生的那天,被护士在屁股上狠狠地拍了一巴掌。

他三岁多的时候,还是一个肉乎乎的小糯米团子,走路还摇摇晃晃的,也没有断奶,却已经学会自己冲牛奶喝了。还知道把奶粉多留给哥哥,每次都是一两勺奶粉,冲几百毫升的水。

他第一次给自己冲的时候,兴奋地拿着奶瓶,抱着她的大腿奶声奶气地说麻麻麻麻你看看我呀,我会葱牛奶啦!

她当时忙着给沈澹兮做营养餐忙昏了头,也不曾想过这么小的孩子,是要饿成了什么样子才会自己跑去冲牛奶喝,接触热水又是怎样的危险,只随意地应了一句:“是吗?真棒。”

哪里知道这一句就夸得小团子心花怒放,白嫩嫩的脸蛋因为兴奋变得粉扑扑的,咯咯笑着攥着她的裤脚非要让她尝一口他自己冲的牛奶:“麻麻喝!糙好喝哒!”

她被他缠得不耐烦,忍不住就把他从自己的裤脚上扯下去:“你乖一点,自己到旁边去喝,妈妈很忙。”

他平时就很喜欢抱着她或者沈之航的小腿撒娇,沈之航会直接一脚撂开他,她被缠得心软就会蹲下来抱他,像这样粗鲁地扯还是第一次。

所以小团子在妈妈把自己扯开的时候眼圈就红了,却也没闹,只是吸着肉肉的小鼻子乖乖地点头:“哦!好哒!”

她以为他真的乖乖跑到一边去喝牛奶了。没想到做完了饭,转头看到他抱着牛奶瓶站在厨房门口等着,对她露出一个只有几颗牙的粉嫩稚气的笑容。

他笑眯眯地举起小短手,把奶瓶伸向她:“麻麻喝!”

她鼻尖一酸,连忙把奶瓶接过来喝了一口。

几乎是淡而无味,奶粉放得很少。

她皱起眉头,说妈妈给你重新冲一瓶。

他小脑袋摇得像拨浪鼓,说这样才是坠好喝的,然后抱着牛奶瓶咕噜咕噜地就喝完了。

——

相比起沈之航,李清觉得自己对这个孩子好了很多,至少沈之航想揍他的时候,她会去拦着,但也不过是五十步和一百步的区别。

沈堪舆的出生就是个不受欢迎的意外,但最开始他们夫妻俩并没有那么排斥这个孩子,只是沈澹兮身体不好,他们要花更多心思照顾,无暇顾及他而已。

然而沈堪舆刚学会爬的时候就在家里到处乱爬,有一次李清到处都找不到他,急得焦头烂额,沈澹兮发高烧她都不知道,等她找到沈堪舆的时候,沈澹兮已经烧得没了意识,去医院的路上连呼吸都停止了。

这件事让他们对沈堪舆的漠视变成了厌烦。他们开始频繁地把他送去各种亲戚家,很少带在身边。

后来为沈堪舆上户口本的时候,他们带他去验了血型,发现和沈澹兮、沈之航的血型完全一致。他们想着以后沈澹兮病重的时候,沈堪舆能输血或者做器官移植,就更不想在这个孩子身上注入太多感情,怕以后自己会心软,以至于贻误了沈澹兮的治疗时机。

再后来,沈堪舆变成了打架斗殴的不良少年,甚至还做夺人所爱未婚先孕这样恬不知耻的事情,他们和他的关系也就降到了冰点。

李清已经很久没有和沈堪舆联系过,她还以为他对她的态度,会像她对他一样冷漠厌弃,捐肝这种事情,他也不可能会轻易同意。

可是他一接到她的电话,就连着叫了她好几声妈妈,还开机关枪似的说了一堆话,像是怕这辈子没机会再叫她妈妈、没机会再跟她说话一样。

她准备了一肚子的话想说服他去捐肝,可她才刚开了个头,他就说“好我明天就去”。

其实沈之航的情况还没有那么严重,他们只是想提前做好准备而已,她真的没想到他直接就答应了,而且是答应得那么迫切。

就像是——

就像是怕他们会不要他的肝一样。

——

沈堪舆将近七点才回到家,顾言笙穿着一件浅灰色的家居衫坐在沙发上,正在用笔记本电脑处理公务,甜甜靠在他腰侧咕噜咕噜地喝着牛奶,腮帮子肉肉的圆圆的,透着小孩子特有的嫩嫩的浅粉色。

因为沈堪舆练就了来无影去无踪开门都没声的“轻功”,父女俩并没有发现他回来了,仍旧全神贯注地继续干着自己的事情。

沈堪舆觉得不会再有比这更美好的画面了,他忍不住在门口站了一会儿,连呼吸都放得很轻,生怕惊扰了他们。

直到有些站不住了,他才提着一袋新买回来的肉菜,径直走到沙发边,一屁股在沙发扶手上坐下来,吓得顾雨甜奶瓶都掉了,被牛奶溅了一脸。

顾言笙也吓了一跳,扭过头看了他半天才反应过来:“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沈堪舆低低地喘了口气,没敢看顾言笙,低头抽了张纸巾想去帮顾雨甜擦脸。

小丫头打开他的手,两只眼睛水光盈盈,气鼓鼓地扭过脸抱住顾言笙:“你肘开!不要你!”

沈堪舆愣了一下,然后笑着把手收了回来,声音有些哑:“那爹地帮你擦。”

顾言笙将小丫头抱进怀里,一边帮顾雨甜擦脸一边责怪地看着沈堪舆:“你吓孩子干什么。”

他不说还好,他一说顾雨甜就特委屈,脸上的奶汁还没擦干净,就“哇”的一声哭出了满脸泪水:“爹地,爸爸他不爱我,他老是欺负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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