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智雍点点头:“是,而且……跳舞真的让我很有成就感。我小的时候想过学绘画或者乐器演奏。”
“然后?”这正常,郑智雍热爱艺术他家又不是出不起上培训班的钱。
“手残,我的手指和大脑极度不协调,现在字写得也不怎么样,其实练了很久的。”
金在中的脸一抽,真惨,他默默地给郑智雍点了根蜡。
“我一直觉得,如果有一件事,我想做好的话,我一定可以坚持下去,但一直没有遇到,有时我都会怀疑,这种想法是不是在给自己找借口”,郑智雍低头笑了一声,“我现在找到了,舞蹈,我的先天条件没有给我拖后腿,我喜欢他因为跳起来很帅气,我想做好,拼命地去做,然后成功了,没有人可以否认我的水平、我的进步,还有我的努力,这种感觉,非常新鲜”。
“我明白了,但不理解。”金在中说。话我是听得懂,可是你小小年纪的至于想这么多还为这跑去当练习生?
“环境不一样,我周围太多别人家的孩子,自己却是一个想得比较多的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