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开玩笑了!你又不是大力士,回头两人一块摔,那时候谁都走不了。”
“你可别小看我!”小北狠狠瞪了汪孚林一眼,松开搀扶他的手,把那只死透了的野兔往汪孚林手里一塞,继而就走到他前头,稍稍蹲下了身,“我可警告你,别动歪脑筋,也别动手动脚,否则你现在瘸着腿可打不过我!”
我就是腿脚灵便,那也未必打得过你!
汪孚林暗自腹诽,原本还想拒绝这实在不太靠谱的好意,可在小北回过头来那不容置疑的眼神下,他只好无奈听从。等到这个逞强的小丫头摇摇晃晃把自己背起来,迈着那实在说不上多稳当的步子往前走,他只觉得心里七上八下,生怕小北一个踉跄,两人全都得摔路旁沟里去。然而,虽说他能够清清楚楚听到小丫头的粗重喘气声,一步步也走得很吃力,可她一口气竟是坚持了下来,无论他怎么说都不肯放下他休息。
“喂,别不说话,这样闷头走路很累的知不知道?你不是读书人吗,背个什么诗词歌赋解闷都好!”
汪孚林正在左顾右盼,看看是否能碰到过路行人,这样出几个钱让人帮个忙,无论坐顺风车还是雇个人背一程,总比继续折腾这未成年小丫头来得心安理得。可这时候听到小北开口,他顿时哭笑不得:“诗词歌赋能解什么闷?难不成你让我背,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
“呸呸呸……这次就是因为那条山溪飞流直下三千尺,于是把路给毁了,太不吉利了!”哪怕如今已经不是大中午的时候了,天气也还算凉爽,可小北背着汪小秀才走了这么一程路,已经是满头大汗,偏偏还腾不出手来擦。她费劲地把人往上头提了提,突然灵机一动说,“上次你还在小姐和我面前唱过歌呢,那首什么水调歌头,还有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怪里怪气,却又挺好听的,再唱来听听?”
汪孚林顿时脸拉长了,要是早知道醉酒后居然会这么肆无忌惮,丢脸丢大发了,他绝对不会乱喝酒。他刚想说我又不是卖唱的,突然心中一动,也不知道哪来的冲动,竟是扯开喉咙唱道:“大河向东流啊,天上的星星参北斗啊……”
小北给这粗犷的声音和歌词一吓,险些把背上人直接给丢了,等听到“该出手时就出手啊,路见不平一声吼”,她的脸上才露出了若有所思的表情。等到那曲调一遍遍重复,她也不知道自己走出去多少步,几粒水珠从她脸颊上滚落,掉到了泥地上,竟分辨不出是汗珠还是泪珠。一直等到汪孚林这一首荒腔走板乱七八糟的歌唱完,她方才压下那种心里说不出的感觉,轻哼嘲笑道:“这都是什么歌,你从哪学的,难听死了!”
“比起水调歌头,还有那首小芳,这首歌当然难听。”汪孚林耸了耸肩,懒洋洋地说道,“可这并不妨碍每个男人心里都有一个行侠仗义的梦!”
“你也有?”
“那当然,否则有些闲事我干嘛要管?跟着我那位族伯南明先生跑去郧阳,过一下巡抚侄儿狐假虎威的瘾不是很好?”
“原来你的愿望就是当个纨绔,真不害臊!”
走着走着,说着说着,虽然腰酸背痛,腿脚酸软,可眼看那边城池的轮廓渐渐映入眼帘,小北只觉得全身又有了劲。最重要的是,背上的人虽说很重,很烦,可在她软磨硬泡下哼出的那些曲调,却和如今这些咿咿呀呀的唱词不同,别有一番滋味。
那个曾经富丽堂皇的家轰然崩塌之后,她的记忆便是颠沛流离,儿时坐在父亲膝头学会的那些诗词歌赋,早已锁在记忆最深处,刚刚她也不过顺应汪孚林的秀才身份才那么要求的,眼下耳边的这些曲调,那些成文不成文的歌词,反而更合她的胃口。更重要的是,汪孚林并不像有些人那样,表面上看起来对她笑容满面,客客气气,实则心里头转着其他乱七八糟的念头。否则,今天哪怕是叶明月那样说,她也不会离开福圣寺半步。
“停,快停,有车过来了!”
几乎已经是凭本能和意志力在走路的小北骤然听到这个声音,整个人顿时一松,双手更是不知不觉松开了。早有准备的汪孚林从她背上滑落下来,赶紧单脚跳到路中央去叫嚷拦车。而小北则是双手支着膝盖,大口大口喘着气,甚至顾不上汪孚林都和人家说了些什么,直到有人影回到面前,一把拽起她时,她才有些茫然地抬起了头。
“这下运气不错,可以蹭车坐了!”
汪孚林本来打算的便是尽快回城,而且是在别人不知道的情况下回城。所以,发现那是一辆拉木柴的马车,他上前拦车前,就三两下脱下直裰包裹了那只血淋淋的野兔,和马车主人攀谈时,他只说自己带着女扮男装的妹妹出城到太平兴国寺游玩,谁知道回城时寺前道路不通,故而从另外小路上下来,如今自己的脚崴了,希望能够捎带一路进城。至于进城的税钱,他照付,只希望对方回头对城门口的守卒说自己是同乡。
因为小北一身小厮的打扮,汪孚林里头只穿了件贴身斜襟衫子,城池在即,那赶车的老汉自然不会动什么疑心,爽快地答应了,又接了汪孚林给的十文税钱加车钱,让两人上了车。见小北上车后还在眼睛直直地发呆,汪孚林也没精力去管她,自己把那团血淋淋的东西往干柴里头一塞,枕着硬梆梆的柴禾,思量回城之后究竟会遇到什么样的局面。算一算这会儿应该是晚堂时分,莫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