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搅乱漕运司是霍溶的事,她不想伸手,但是她也得想办法给自己挣点价值,以及保命的本钱了。
当初虽然因为官职在身遗憾无法做逃兵,但她仍应该为自己拥有官身而感到万幸,既然凌渊不能知法犯法私杀官员之外,那么她当然要利用好本职保护自己。
但这一切得在他不会公开她底细的前提下才能产生……
这日大清早地踏出门口,刚要驾马往码头去,却见苏馨容也跨出门来了,身上衣裳穿得齐齐整整。
长缨略想,才想起今日初一,正是例行集议的日子。于是赶忙又着吉祥把马牵了回什么的去往卫所。
漕运司的案子已经公开了有好几日,至今还没有正式集议过,今儿的议程注定要紧。
五月的朔日,清晨微风里夹杂着槐花的清香,也有着让人透不过气来的闷热。
长缨抱着卷宗匆匆地顺着人流走在庑廊下,举目望去毫无特征可言的戎装仿佛保护色,使她夹杂在人流里也毫不起眼。
跨入门槛时里头正好有成队的士兵出来,她退后让了一让,拢手等着一队人马过去之后再进门。
队伍最末尾的两个士兵漫过视线,将要跨步,三步外的门框那边,由郭蛟等护卫跟随的凌渊就赫然出现在面前。
没有了队伍的阻挡,同样穿着银甲的他就这么猝不及防的出现。
四年时间能把昔日的娇气大小姐变成宠辱不惊奋力向上的女将军,自然也能将一个当年还透着青涩、不假辞色的少年变成喜怒不形于色的侯爷。
眼前的凌渊跟印象中的他相比除去更冷凛了些,也多了些让人无法抵挡的锐利的光芒。
长缨抱着卷宗的手指蜷缩了两下,躬躬身子,垂下头去:“侯爷。”
长缨在凌家十年,与凌渊同个屋檐住了十年,从来没向他低过头。
初初去到凌家那两年她不知死活,也曾经去撩拨过成天板着个脸的他,但每每换来的却是他的不耐烦。
长缨确实有点怕他。
她不怕姑母,不怕姑父,不怕凌家或凌家以外的任何一个人,但就是怕凌渊。
他太冷,太严肃,太一板一眼,太让人不敢在他面前放开手脚了。
长缨并不想做个惹人讨厌的人,如果实在是改变不了这一点的话,那就只好学会知趣点。
后来她不再去招惹他,几乎没有什么交集的他们,也谈不上谁跟谁赔礼这样的话。
也许在她眼里,凌渊比凌晏看起来更像一个“严父”。所以偶尔她犯了错,他会骂她,但也能包容。比如秦家小姐欺负了她,他也会去让人家赔罪,但回来同样也会斥责她,去佃户家接她的时候没有一点好眼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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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5章 不逃了吗?
今非昔比,她为鱼肉,人为刀殂,她必须得更加知趣点。
面前的她姿态谦卑极了,像是真正需要巴结着上司的低层将领。
这模样与那日在路边随意而娴熟的挑蔬菜的她一样,看上去都透着那么陌生。
郭蛟张了张嘴,扭头看着凌渊。
凌渊目光在她头顶停留了一息,倏然寒光迸射,他向前一步,右手一伸锁在她颈根上!
长缨如同被铁骨锁喉,力气全贯注于腰身与腿上,勉力维持着躬身的姿势不倒。
全身血液都在往头上灌,她眼眶被血液胀得酸痛,想起来那个早晨。
凌晏身受数箭从她眼前滚落马匹,她在自己的尖叫声里昏迷。醒来也是这样的,凌渊掐着她,怒吼着问她为什么不去死。
她眼前闪过一团接一团的黑雾,眼圈胀得疼死了,但连声音也发不出来。
记忆这东西就像马蜂窝,你不碰它便什么事儿都没有,一旦触及,便再也阻挡不住。
说凌家驱逐她其实也不准确,虽然说姑母在最后一次质问她为什么要那么做的时候,也曾说过与她恩断义绝,让她离开,但凌家并没有真的出手将她赶出门。
所以她走出凌家大门的时候也还不至于真的像条落水狗。
她自行收拾了自沈家带来的东西,带着吴妈秀秀和紫缃出了门。
原本她想回西北,这在当时看来是最好的选择,但是当她准备好了之后,结果四面城门没有一道她走得出去,守城的五城兵马司指挥使曾与凌晏有八拜之交,没有凌家发话,他们不放人。
凌晏当夜只是身负窝藏钦犯的嫌疑,并没有谁拿到确凿证据,官兵即便是围住了他,也不过是例行公事,并没有到要就地正法的地步。
他死之后,朝中上下,包括市井百姓,因此便皆知道了这个杀人凶手叫沈璎,是凌家当亲生女儿养了十年的内侄女。他们的英雄,是死在了一只白眼狼手上。
她一夜之间自云端跌落,人人得而诛之,出不了城门,便只能寻地方暂且落脚,但无论是谁,只要知道她是沈璎,回应她的只有冷眼与诅咒痛骂。
她自诩口齿伶俐,但在那个时刻却也无法回应半个字。就像当初凌渊质问他时一样。
她四处碰壁,就连拿着银票去钱庄兑钱,钱庄里认出她,也如同看一只过街鼠。
最后她一掷千金,在城西以贵出五倍的价钱买了座小宅子。
但如此就太平了么?并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