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爱POPO网 > 重生耽美 > 剑与岚 > 第十三章 望海台(四)“对付你,何必拔剑?”
程远大的超级天才来说,这番话语简直就是直刺灵魂抹杀尊严的羞辱啊!

“那你就等着受死吧!”

话音落下,戈麦斯启动了,疾步趋前,带动着手中向前挺直平举的长剑,电光火石般攻至叶孤云的身前。

吸取了先前两次的教训,戈麦斯不敢再一上来便戮力猛攻了,生怕重蹈用力过猛无法节控以至于被人识破反制瞬间击倒的覆辙,这一次,他打算将自己最精妙的一些东西展现出来,运用高明的技巧制服敌人。

所以,他刺出的第一剑并不像先前挥出的两记拳头那样威势十足,只是走迅疾一道,剑行直线,凌厉而刁毒,寒光一闪,便直奔要害而去。

剑尖所指,乃是目标左侧,左手和胸腹之间的一个尴尬的位置。

因为戈麦斯发现叶孤云总是习惯于右手出拳,因而判断他的右手才是惯用手,而左手则相对弱势。显然,这是一个事实,而事实总是有利于决断的,不管是否真的于己有利。

攻击之道,在于趋敌之弱。为了达到更好的攻击效果,自当瞄准着敌人的薄弱之处发动有效的持续的攻击,基于这种认知,戈麦斯选择了这么一记直刺,选择了这么一个角度刁钻的位置。

不得不说,戈麦斯确实是个很有想法的年轻人,他的天才之名非是附会而来,而是基筑于他所展现的与年龄严重不符的耀眼才华之上。

然而,归根结底,天才尽管珍贵,但其属性更像是具有潜力的艺术品,最大的价值更多的体现在未来,而不是现在,在彻底兑现天赋成为大师之前,总少不了被不断胖揍的时候。譬如,戈麦斯如此处心积虑的一剑,只不过成功地让叶孤云不得不侧身闪躲而已,然后,没有然后了

侧着身,叶孤云潇洒地让过了刺来的一剑,顺着侧身的势头,扭过头来正面面向了竖起的剑刃,双眼中精光流动。

伸出左手,赶在戈麦斯变招之前,轻巧的,温柔地,仿佛情人间嬉戏般,以食指、中指、无名指,在宽阔的剑身上接连弹了三下。内力喷吐,长剑顿时剧震,庞大的力道将紧握着剑柄的戈麦斯带得猛一个趔趄,脚步随之散乱,设想中的攻势也就无以为继了。

破招而不反击是叶孤云的风格吗?绝对不是。来自于现代地球的他,看过太多深刻的反面教材了,所以从来都不会做这种妄自逞强(装逼遭雷劈)的事情。

所以,在弹开长剑的那一刻,他的右脚已经在路上了。

目标,是戈麦斯持剑的手的手腕。

没有任何的阻碍,这一脚结实地踢中了该要踢中的地方,其所把持的长剑凌空飞起,直到另一只手出现在它的剑柄之上。

叶孤云手持着长剑,微一打量,然后随意地挥舞了几下,品评道:“略重。造型矫揉造作,浮夸的护手,大颗的俗艳的宝石镶嵌,莫名其妙的的剑身铭刻”

一旁观战的弗兰克见到如此一幕,当即大汗,忍不住说道:“叶,不懂就不要乱说。这把剑是一位著名的精灵铸剑师的作品,别致的造型源于偏爱弧线和曲面的精致的精灵的风格,剑身上的铭刻是一位传奇等级的**师亲手布置的,为这把剑附上好几个强大的法术。还有,剑柄上的那些宝石,并不只为装饰,它们都是品位极高的魔法晶石,是为那些玄奥的法术铭刻供能用的。这把剑,价值连城,呃,真的能买下一座城市”

“是吗?那又如何?我不喜欢,”叶孤云拍了拍自己的腰间,那是业已断折的璇字剑,“剑,应该像这样,足够了。”

弗兰克翻了翻白眼,答道:“这个世界上大概只有你一个人能够这样说。”

“弗兰克,我说过的,在这个世界里,我叫萨菲厄斯,我等着那个和我同名的家伙来找我麻烦,”说到这里,叶孤云不再理会弗兰克送来的又一个白眼,转头对犹处在震撼、失落和失措中的戈麦斯说道,“至于你,既然已经败了,那就该带着你的人尽早离开,何必继续留在这里承受着我对你们的无底线羞辱?喔,对了,借你的剑一用,随后我会让人送回去的”

“今天我所承受的羞辱还不够多么?我绝不会忘记”

“莫非你认为还有机会能够找回来么?”叶孤云云淡风轻地望了戈麦斯一眼,那神态,虽不含有轻蔑,但其要表达的意思却与轻蔑没有任何差别,鲜明至极,以至于年轻天才的怒火又一次被挑起来了。

戈麦斯怒目圆瞪,喊道:“我以我的灵魂向诸神发誓,总有一天”

“够了,快滚吧!”虽是说着狠话,但叶孤云的脸色依旧淡漠,“我的耐心已至极限,我没有兴趣和你继续胡闹下去”

深吸口气,仿佛是在极力忍耐,“现在,我只想安静的看海,你在这里,就没法办到,所以我只好将你赶走挡道的人,我不介意让他付出一些难以承受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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